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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先對每一位和我一樣養了患有毛囊蟲的飼主們說聲辛苦了,不過即便再辛苦,也請各位千萬不要放棄他們,毛囊蟲病不是狗狗的絕症,也不需要安樂死,只是他們的身體比較虛弱,需要更多的愛和(很實際的)錢。但只要看到他們日漸好轉,相信我,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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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兩件很開心的事,一個是曾經在「門裡門外」出現過的大個,在消失兩個月後我又在路上遇到他了,那天下班附近的路口看到疑似大個的狗,叫了聲大個,他就嘟嘟嘟的跑過來,右腹部的毛整個剃光,猜想可能是出了車禍而去開刀休養,眼神有一點畏懼,不過肯讓我摸,看他沒事,如以往一般有個性的四處遊蕩,兩個月來心中的大石頭頓時放了下來。

 

另外一個是上個月附近遊盪來一隻米克斯,黃色,比咚麥稍微再大一些,很明顯是被飼養過後丟棄或是走失不久,對人十分親近而且沒有戒心,摸兩下就倒在地上翻肚子了,所以我都叫他新來的,在附近逗留兩天就被對面的泰國小吃店收養下來,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最近真的越來越胖了)

 

今天看到新聞,韓國首爾市準備將狗列為食用家畜,讓吃狗合法化,在台灣肯定被批到翻掉,但是可以想像一定也會有一些「憤青」會跳出來說吃牛吃豬吃雞不都一樣,其他人有什麼權力指責這些吃狗的人,然後講一堆道理,總不脫人類的自己為是,擅自決定動物的生死,為動物區分階級等等等的理論,每次只要有這種議題出現,一定一定可以看到一些人這樣說,PTT也好、blog也罷,不過這些人你叫他去吃狗大概也不敢吃,純粹為反而反,十足嘴砲。

 

我去上動物權的課就是為了了解理論怎麼去解決這樣的問題,結果發現原來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如今還是十分頭痛要怎麼去打倒這樣的嘴砲。

 

事情是這樣的,為動物說話的人大概可以分成兩種,一種叫做動物權主義(animal rights),另外一種叫做動物福利主義(animal welfare),看似一樣其實不同。

 

動物權主義者主張動物享有一些權利如免於殺害,恐懼等,避免動物受到人類的剝削,動物權主義者基本上都吃素,世界最大的動物權組織PETA(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善待動物組織)所推的宣導影片幾乎都在宣導吃素,那些影片看了真的很容易就跑去吃素,應該說是看完會很不想吃肉。

 

儘管動物權主義的兩位領袖Peter SignerTom Regan就某些細節理論的主張並不相同,不過大致上,動物權主義者都是反對殺害動物、反對動物實驗、反對用動物來娛樂人類、反對基於利用的目的飼養動物,這些稱之為剝削。而反對的理由是動物會感覺疼痛,基於這個原因,動物權主義保護的對象僅限於具有中樞神經的動物,不過隨著科學的發現,部分無脊椎動物,如龍蝦也會感受到疼痛,因此動物權主義也主張避免剝削這些動物。

 

動物福利主義與動物權不同,動物福利主義的主張是反對動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因此基於動物福利主義,食用動物是可以的,因為對於人類而言那是必要的,但是無謂的虐待動物是不可以的,因為是非必要的;也因此動物實驗也是可以的等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採的動物保護法規基本上都是以動物福利主義為基礎而架構的。

 

無論動物權主義或是動物福利主義都不是一種物種主義,不會去區分動物的階級來決定不同動物應該遭遇到不同的對待,所以兩種主義都無法解釋目前社會上為什麼豬雞牛羊可以食用,狗卻不可以食用的問題。

 

部分國家制定動物保護法規時多少會考慮人類對於部分動物的特殊情感,如某些國家不能吃牛、有些不能吃豬,而大部分的國家貓狗並不是食用動物,一方面也是因為肉食性動物的經濟價值比較低,這些位於食物鏈頂部的動物飼養成本是比較高的。

 

不過人類對特定動物的情感很難成為主張不吃狗的有力理論,因為這樣的情感本身可以說是一種物種主義,因為特別喜愛所以不吃他,而沒有特別感情所以吃他,只是在一種多數暴力下彰顯人類的霸道和無理,情感上是可以接受的,但要作為理論可能還是有段距離。

 

雖說價值觀本身就是多數暴力而成型的,但目前我似乎還找不到來解釋為甚麼豬牛羊可以食用而狗卻不可以食用的理論。我之所以反對狗作為食用動物,也僅是基於我對於狗的特殊情感,而單純不希望看到狗因為被食用而殺害如此而已。對於遲遲找不到理論來支持,還是感到十分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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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除了臺灣人民很辛苦的要在兩個爛頻果中挑一個比較不爛的日子剩下五天之外,今天剛好是「Mavie一周年」,可喜可賀可喜可賀,不知不覺中Mavie已經來一年了,為了慶祝,本blog決定推出「Mavie一週年特輯」,帶領大家了解這位神秘!!迷人??的雌性動物。 去年的今天,很巧剛好是周末,所以閒來無事的我就跑到內湖去把Mavie帶回家了,詳細經過可以參考「咚麥碎碎唸的日記之瑪姐來了」,這張照片就是Mavie一年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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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送mavie去結紮,台大動物醫院的母狗無痛結紮計畫,檢驗費加上氣體麻醉,住宿一晚,手術後觀察十二小時一共兩千元,著實比一般動物醫院便宜上一節。代價是三天內獸醫會打來詢問動刀的狗狗的現況,這點倒是無所謂。

 

結紮前一天mavie滯留醫院,我回到家經歷咚麥瘋狂的歡迎後,事情有些不對勁。從妹妹入住我們家之後就沒分開過的咚麥查覺到妹妹的失蹤,整隻狗呈現一個失魂落魄、百無聊賴的樣子,飯是愛吃不吃,最喜歡的骨頭不咬了,最愛的吹風機也沒興趣,整晚意興闌珊的趴在角落,呼不來喚不去,不時還對我大吼大叫,仿佛質問我是不是把妹妹弄丟了。

 

看咚麥這樣子真是又心疼又好笑,明明妹妹剛來的時候,對人家愛理不理,爭寵、裝兇是樣樣來,怎麼都是看妹妹那跟前跟後的模樣百般不順眼,什麼時候世界中心變成了繞著妹妹轉了。大概就是所謂的「留在身邊討厭,沒了又掛念。」

 

隔天妹妹回來了,戴著維多利亞頭套,肚子上縫著一條大疤,咚麥又開心了,又叫又跳的,卻被妹妹吼了幾聲。

 

妹妹剛開完刀,頭上戴了個小喇叭,又在她最討厭的籠子呆了一天,心情看的出來不是很好,二十四小時不打烊的尾巴也不搖了,可憐的咚麥一靠近她就被罵。

 

病人脾氣大的很,不準咚麥靠近,不准咚麥上床,不准咚麥向他爸爸撒嬌,後來甚至不讓咚麥進房間。咚麥沒有摸摸鼻子,只是頭低低的站遠遠看著,不時搖兩下尾巴,事事讓著他妹妹。

 

我過去摸摸他的頭,稱讚他是個好哥哥,發現他低著頭還是泛著笑意,好像看到妹妹就開心了。

 

隔天妹妹睡飽了,恢復了以往的活力,戴著小喇叭碰碰撞撞,咬著我的鞋子到處丟,看到哥哥走過來,又衝上去要玩。咚麥不知道事因為小喇叭礙事,還是真的知道妹妹還是病人,玩的時候動作溫柔許多,以往推擠的狠勁消失無蹤,仿佛就怕妹妹受傷。

 

當初mavie剛來,兩隻狗互看不順眼,曾經一度擔心他們是否會這樣老死不相往來下去,七個月過去,看他們現在這樣子,聰明的咚麥疼愛妹妹,當了稱職的好哥哥,笨蛋mavie神經大條,和大他一倍的哥哥玩在一起毫不畏懼,心裡真的很欣慰。

 

如果可以,能不能永遠和他們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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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寵物店補貨,總共買了:

飼料         1 大包

牛皮骨頭     2

高級潔牙棒   2 (貴系,結果他們不吃,XX)

逗貓棒       1

 

 

 

逗貓棒!!!!!!?????

 

 

沒錯!!!逗貓棒!!!!

雖然我沒養貓,但是逗貓棒還可以…….

 

 

 

 

 

 

 

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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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e: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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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e: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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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e:我撥!!!

 

咚麥則是一點興趣都沒有! DSC09620

咚麥內心OS:爸我是狗ㄟ!

 

Mavie妳就別再裝了,妳這隻披著狗皮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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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搬來新店那天,晚上的大門敞開供搬家工人扛著家具進進出出,我樓上樓下的跑,沒注意到一隻白黃花色相閒的貓溜了進來。那時咚麥還一隻狗留在松山等著,這隻貓成了第一隻入進新家的客人。

 

搬家工人以為是我養的貓,我搖搖頭說不是,好奇的尾隨牠進了家門。牠看著許多人進進出出,但不以為意,自顧自的在每個房間觀望了一陣,好似這是牠的房子,而我們頓時成了闖入者,在牠的監督之下謹守本分。

 

貓遊走了一圈後消失在陽台,我忙著整頓也忘了這件事,直到隔天回家後看到牠蜷在鐵門旁摩托車上,聽到我打開樓下鐵門的聲音,便跳下車尾隨我,又自顧自的進了房門,開始在每間房間巡視。咚麥發現了這個狀似主人的小客人,衝了上去,被我一把抓住後,貓又消失在門後。

 

接下來一兩個月,我總在樓下看到牠的蹤影,或是在機車坐墊上發現牠的腳印,而牠常在我打開鐵門後嘗試著想進門,有時成功了,有時失敗了。我看到牠會去巷子裡雜貨店門口的小碗吃東西,猜測大概是老闆餵養的貓,只是好奇心旺盛了點。只是,以一隻室外貓而言,牠白黃相間的毛色過於柔弱了點,白的部分也太純淨了。

 

不久之後,牠消失了,我的椅墊上再沒有出現牠的腳印,也沒在樓下看過牠,慢慢也就忘了這件事。

 

搬家之後的咚麥開始慢慢適應新的生活,以往打地舖的我買了張彈簧床,一輩子還沒睡過彈簧床的咚麥迅速愛上這睡覺的玩意,成了我在房間裡牠最不想離開的地方,包括說夢話、玩樂甚至啃牛皮骨頭都在上面進行。只是喜歡看窗外的習慣仍在;新家的窗戶在電腦桌旁,比舊家高出許多,咚麥需要蹬著伸直了雙手才能勉強勾住窗台,我看著牠辛苦,便將牠抱上腿坐著看窗外,從此牠便老實不客氣的自己爬了上來,一看便是十來分鐘,直到我雙腿早已雙麻不已,只好把他給請下去。

 

新家沒有類似舊家的公園,散步只能在巷子裡曲兒拐彎,溜狗的人少了,多了一些四處遊蕩的朋友,最常見到的,就是大個兒。

 

大個兒是我隨口取的暱名,因為就米克斯而言,大個兒著實大上了一圈,白黃相間的毛色,和當初在我家門口流連忘返的小貓一個樣子。除了毛色略灰和一些糾結之外,從神色中看不到大個兒有流浪的氣息。

 

事實上大個兒也不算十足的流浪狗。巷口魯味攤的老闆娘和我頗為熟稔,她給大個兒取的名子是大頭,據她說大頭肚子餓的時候會輕輕抓7-11的玻璃門,裡面有個店員會開罐頭請大頭吃,店員離職後,大頭也會去抓附近餐廳的門,這條巷子裡做生意的每個都認識牠,每個都給牠安上了不同的名子,每個也都餵牠吃不同的食物。

 

大個兒落腳的地方我發現的較晚,同事告訴我上班的捷徑,從巷子轉進一條防火巷;隔天早上,我依他所言而進了那條防火巷,發現大個兒半瞇著眼窩在一台汽車車底,我到他旁邊,千呼萬喚終於將他從車底給請了出來,悠閒的伸了一了懶腰,背打的挺直,十足的舒暢後才漫不在乎的向我走來。我邊和他說話,邊整理他略為糾結的硬毛。毛上的油膩感讓我不禁想為他洗刷一翻,但想到咚麥聽到洗澡就欲奪門而出的模樣讓我打消這念頭。

 

此後每天早上經過防火巷時,總會把大個兒喚出來撥弄一番,日子久了,大個兒不待我開口,摩托車接近時就看到牠迫不及待的從車底使勁爬出來。因為臉上的毛是帶點灰色的白,好一陣子才從白色的鬍鬚發現大個兒的年紀不小了。我說聲再見,摧上油門,大個兒會後退兩步,從後照鏡看見他又伸個懶腰,目送我離開,日復一日。

 

咚麥聽的懂得單字不多,「坐下」、「吃飯」、「吃餅乾」、「球球勒」,其中牠最敏感的是「出去!」,牠對「出去」敏感的程度讓我在家中說到「出去」時候總必須用台語帶過,否則無論牠處在多麼懶散的情況下,總會眼睛一亮,然後激動的跑向牽繩,開始用牠的語言督促我。

 

當真的要「出去」的時候,牠又激動的跑來跑去,不肯安分的讓你套上牽繩。晚上出去回家後,牠心情就會特別好,把四隻腳打的開開的趴在地上傻笑。我一直覺得牠很愛向外跑,直到過年帶牠回雲林,牠又不那麼愛出去了。若不是有我陪著,否則牠在門口繞一圈又想回頭鑽進家門。

 

所以我一直不太懂,牠那傻笑的理由,是因為到了門外,還是可以回到門裡,看到牠那張彈簧床。

 

一天帶咚麥散歩回家,正巧碰見隔壁顏太太出門,瞧見咚麥,就停下來和我聊兩句。說到在我搬進來之前,前房客養了一隻貓,房客搬走後,卻把貓留了下來。直到我搬進來後,她還常看到那隻貓在樓下徘徊。

 

那天晚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第一天貓在家中逐間察看的樣子不斷在我腦中播放。我並非好似,而是貨真價實的闖入者,佔據了應該是牠的地盤,應該是牠的生活。我看到牠潔白的毛,原本應該是在陽台上微微發亮,柔軟的尾巴會輕輕滑過剛晾上的衣服,慵懶的等著主人回來。我又看到下著雨的晚上,牠在車底下看著我進門的眼神。牠應該在門裡,牠怎麼會在門外?

 

我一直想著,如果我早三個月知道這件事,或許現在陪伴咚麥的不會是Mavie。想到這,伸手摸著把頭插進棉被裡,留個大屁股在外邊的咚麥,我問牠:「咚麥,你是在家裡有彈簧床快樂些,還是在外面有廣大的天空快樂些呢?」牠的屁股沒有回答我,我腦中沒有結論,昏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騎車經過防火巷,看著大個兒奮力從車底下鑽出來慢慢向我走來,牠的尾巴輕輕搖著,嘴巴微微打開卻沒有吐出舌頭的站在我面前。

  於是,我對門裡門外的世界下了一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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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關於咚麥為什麼被剃毛的故事,這樣從去年夏天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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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真的很熱,家裡沒開冷氣的時候,我看著我家的咚麥吐著舌頭,跟著轉動的電風扇晃來又晃去,實在有一種又好笑又心疼的感覺。於是就和室友商量了起來:

「他是不是毛太長了所以很熱啊?」

「有可能喔,那我們來幫他剃毛好了!」

這真是個好主意啊,然後我們兩個超級缺乏行動力的人就懷著這個好主意,拖過半個夏天,小咚麥依舊跟著轉動的電風扇晃來晃去。

風扇轉到左邊,他就走到左邊。

風扇轉到右邊,他就轉到右邊。

終於等到一天我們兩個超級缺乏行動力的人在買狗罐頭的時候意外的發現了電動剃毛刀,回到家 千呼萬喚把小咚麥連哄帶騙到浴室之後,就發生了這樣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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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怎麼用啊?」

「應該是這樣吧!」

「真的嗎?那我推下去摟!」

「糟糕,怎麼會這樣,接下來怎麼辦!」

「ㄘㄨㄚˋ 賽!算了!管他的,就這樣繼續下去好了」

「嗯嗯!好吧,說不定推完就會好一點!」

一個小時後……

「呼,好累喔....

「我也是ㄟ!那我們明天在繼續好了」

「也好,剩一半明天再弄吧!」

於是....可憐的小咚麥就變成了這幅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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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們倆個都覺得天啊!!好醜啊!!不過小咚麥看起來似乎很開心的樣子,總是用他比較涼快的那一邊貼在地板上XD,完全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勁。

隔天我鼓起勇氣帶他去散步,好家在一切還算在控制範圍內,除了咚麥害騎腳踏車的弟弟因為一直看著他撞上了電線桿,以及我對溜狗的歐巴桑說出「喔...因為他有點皮膚病」的謊言來掩飾我的剃毛技術之外,一切都還好。

至於我們說好的「剩一半明天再弄吧!」也基於我們兩個的超級缺乏行動力延後了一個星期。這個星期,小咚麥一樣是吐著舌頭跟著電風扇轉,只是,你也知道,這次他對著電扇的都是同一個側面。

事情還沒結束,一個星期之後,我們終於把剩下的毛也給剃了,本來期待他這樣會帥一點,後來才發現,挖賽...他更醜了。不過小咚麥看起來似乎還是很開心的樣子,這次他可以選擇隨便用一邊貼在地板上XD,完全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勁,我們才發現我們對他說的:「你超帥的,是全世界最帥的狗」其實完全是多餘的。

這一切都還在控制範圍內,除了小鄭嚷著說:「把我的咚麥還給我,他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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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大錯已成,小咚麥沒說什麼,我們更不好說什麼,一定要勇敢接受他。

然後又發生了這樣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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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異床同夢

作者:Ma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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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代班WJ,人稱大馬路一姐的小Mavie,因為我們家咚麥哥哥 (註) 過胖嗜睡,所以今天由我來跟大家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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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異床同夢

作者:咚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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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異床同夢

作者:咚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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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的一切,要從前天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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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真是一種很奇怪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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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麥的大解一直是個值得津津樂道的主題,從小到大,關於咚麥大解的大小事真的是多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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