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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的blog今天有篇文章在討論死刑,看了以後感觸蠻多的,雖然我覺得朱學恆是個男子漢,但在這個比較偏向價值觀的議題上,我還是站在贊成廢除死刑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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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聯合有一則新聞:18歲性愛日記 百年睡百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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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在去年12月的某天,我依照慣例要上線raid時發現我的帳號被凍結了,致電客服人員後,客服人員說因為我的帳號有異常,也就是有被盜的錢流入我的帳號中,所以暫時凍結我的帳號,大約五個工作天後,帳號恢復了,人物的金錢少了一些。當時我就自認倒楣,沒再去多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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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這是個舊聞了,但是最近wii剛出馬力歐賽車,就拿來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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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BSA)起訴盜版商林榮鵬的判決下來,桃園地院判決賠償金高達七億四千萬台幣的天價,創下BSA興訟最高賠償金。賠償金由十家公司分得。(96年度智字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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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是接二連三而起,前起天Viacom才告Youtube,昨天Viacom反而被電子疆域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提出告訴。(詳情可以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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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鄭小藝熱愛搖滾樂,每個月都要花萬把塊購買冷門的搖滾樂CD,某次他到美國旅遊,發現當地的CD比國內便宜一半,便動起了生意腦筋,每個月從美國購入大量的搖滾樂CD回國內販賣,不久之後收到了國內代理搖滾樂代理商的存證信函,說鄭小藝的行為侵害了著作權,要求他立即中止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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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Google併購Youtube之後,一直引起市場對Google此舉正反兩方的論述,其中多數反面意見認為Youtube上廣大侵權影片的問題會使Google窮於應付,並隨時可能支付龐大賠償金,如今這句話兌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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