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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我穿過三條運河,我聽見六種語言,我在人群中消失又出現。

一個小時,我穿過了十條運河,我物色了三個街頭藝人,我解決了一包薯條。

一個下午,我看了林布蘭和梵谷,我在三個露天咖啡座分別喝了一杯啤酒,我穿過無數條運河。

一整天,我盡是在經過或進出相同的房子。

 

 

Rembarent2

 街頭林布藍,在四百年誕辰的巧扮。

 

 

阿姆斯特丹的人之多,就像是假日的西門町,不同的是,無論假日與否,每天都有無數雙腳重重的踩在石板地上。他們從哪來?做些什麼?觀光還是工作?不管作出什麼假設,我想答案一定是都有。這裡的人太多也太雜了。

 

 

threegirls

 三種髮色,三種風格的裝扮,三個女人。

 

 

 

這裡並不是一個看起來很時尚或是先進的地方,購物中心有中世紀的外牆,馬車在石板地上咖啦作響,輕軌電車在人群中穿梭,紅頭髮和金頭髮的人勾肩搭背,穿西裝的人在車站旁抽著大麻煙,紅燈區的玻璃女郎像是掛在博物館裡的維彌爾,就如高頭大馬的荷蘭人鑽進小小的三層屋中,所有的事物都有種強烈的對比。

 

 

walk walk2
這裡人很多,但每個人都值得一張照片。

workingman&metro

即便只是和電車錯身而過的普通男人。

 

 

就像那三個小小的X出現在身邊的每一處,東方文化很難理解為什麼要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曾發生過的災難。

 

尖尖的山牆建築蔓延在運河兩端,沒有畏縮或是踰矩,就那麼老老實實的堅守三層,也不多進一步,也不多退一步,隨著運河一圈圈繞滿了阿姆斯特丹。

 

我很喜歡路天咖啡座這玩意,不過多雨的台灣可能會讓人沒了興致,再說,要坐在那,總也需要一點閒情。我常一不注意就多喝了兩杯,然後要花很長的時間坐在那靜待啤酒流進膀胱,因為,我是節儉的台灣人,不會想花五毛錢去上個公用廁所,我每天都想起台灣的好,尤其在兩腳需要交叉的走在荷蘭時。

 

這裡是阿姆斯特丹,我怎麼也說不清楚,這裡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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